產(chǎn)品應用
產(chǎn)品適用于:
本產(chǎn)品適用于以氨水或者碳酸鈉為堿源的焦爐煤氣、半水煤氣、沼氣、煉油脫硫醇、城市燃氣等以脫硫塔、再生塔、硫磺處理裝置為脫硫工藝的濕法脫硫。
產(chǎn)品性能
催化劑抗溫能力強,在脫硫液溫度為44℃催化劑活性仍能達到0.05min-1,這是我們催化劑最大的優(yōu)點。除此之外催化劑具有多核結構能夠攜帶更多的氧,用量少,效率高,副鹽生成率低等優(yōu)點。
詳細信息
一、PDS催化劑的特性
1) PDS脫硫催化劑在水中的不溶物≤3%
2) 在不同堿源及堿條件下,其溶液的電位值在0.2-0.3v。
3) 在濃度50ppm,30℃條件下,催化劑溶液15min吸氧量為1.6mL/mL。
4) 在氨法脫硫溶液中隨催化劑濃度的提高,析硫選擇性不斷增大,在應用中以50-60ppm即可硫容可達0.25-0.4g/L。
5) 催化劑自身無毒、無腐蝕性,利于環(huán)境保護。
6) 催化劑活性穩(wěn)定,壽命長.不發(fā)生因氰化物引起的催化劑中毒現(xiàn)象.
7) 對無機硫可以脫除99.9%,又可脫除部分有機硫.
三、PDS脫硫催化劑的功能和特點
1)PDS脫硫催化劑顏色為紫黑色。
2) 在堿性水溶液中添加本催化劑組成的脫硫液可用于焦爐氣及其它氣體中脫除H2S。
3) 對被處理氣體H2S的含量適應范圍廣,從6g/Nm3到數(shù)十mg/Nm3都能達到滿意的效果。
4) 氣體凈化度高,雙塔粗脫硫裝置可將凈化氣中H2S降到50 mg/Nm3以下。
5) 吸收H2S的選擇性好,當被處理氣體中CO2/H2S高時也能很好的脫除H2S,即使在CO2含量90%的條件下,也可將H2S脫除到ppm級。
6) 脫硫過程副反應生成率低,硫泡沫粘稠且生成量高。
7) 脫硫過程析出的硫磺顆粒大易分離回收。
8) 由于存在著元素硫生成多硫化物的反應,反應過程本身具有抑制和消除硫磺堵塔的作用。
兩鹽在300g/l,本產(chǎn)品也能有很高的活性,脫硫液的排放量少符合國家低能耗、低消耗以及利于環(huán)保要求。
四、主要工藝條件
1)焦爐煤氣脫硫用PDS作催化劑時,若以氨作堿源,為提高脫硫液堿度,應盡可能降低煤氣溫度,在脫硫塔前設置預冷塔,使進入脫硫塔的煤氣溫度≤30℃。并應具備向脫硫系統(tǒng)補充氨的手段,脫硫液中氨的濃度應保持在9-10g/L。
2)吸收溫度:力爭≤ 30℃。脫硫液要比煤氣溫度高,以防止因煤氣被冷卻而出現(xiàn)漲液。冬季高3-5℃,夏季高2-3℃。再生溫度30-32℃。
3)液氣比:與煤氣中H2S含量有關。一般35-40L/m3。
4)再生效率≥99.9%。
5)再生氧化槽處吸入風量為80-110m3/m2h
6)再生塔再生鼓風強度110-130 m3/m2h,均與脫除的H2S總量有關。在脫硫液中PDS的濃度一般為50-60g/m3。脫硫液懸浮硫≤1.5g/L。
7)脫硫液的兩鹽((NH4CNS+(NH4)2S2O3)含量應≤250g/L,最高含量應≯350g/L。
8)煤氣中焦油霧含量≤30mg/Nm3,萘含量≤200mg/Nm3。
9)對于以Na2CO3為堿源時,脫硫液總堿度0.3-0.6mol,PH值8-9,吸收溫度30-35℃。其它參數(shù)與氨作堿源的操作參數(shù)無大差異。
五、使用方法
1、脫硫液的制備
1.原始開車時脫硫液的制備
a. 在溶液制備槽中加入軟水、氨水(或純堿液)制備出符合要求的溶液,然后打入系統(tǒng)。直到整個系統(tǒng)各塔、槽液位正常為止。
b. 計算好系統(tǒng)總溶液量,然后按照20-25g/m3的量添加PDS催化劑,并使其充分活化(活化時間為3-4小時)后補入系統(tǒng),化驗室檢測PDS催化劑濃度。
2.正常生產(chǎn)時PDS催化劑的添加方法
a. 準備一個活化槽(鐵桶即可,溶積約0.4-0.5m3 ),放置在再生槽調(diào)節(jié)伐處(或放在貧液槽頂)。
b. 向活化槽加補加軟水(或貧液)至2/3處,然后加入PDS催化劑(按每吸收1kgH2S補充1g的PDS催化劑為計算標準。),使其溶于水中。
c. 然后向活化槽溶液內(nèi)通入空氣3~4小時,使其充分活化。
d. 活化完畢后,即可滴加進入脫硫液中,要緩緩地,一般不少于16小時。
2、注意事項:
1)系統(tǒng)脫硫液總量應估算準確,以保證PDS催化劑的初始濃度;
2)PDS催化劑應避光防潮,保存的環(huán)境溫度不宜過高;
3)懸浮硫及兩鹽含量應每2~3天分析一次(試驗期);
4)注意檢測脫硫液堿度和泡沫硫的分離情況,加強泡沫硫的回收;
5)應有專人負責PDS催化劑的溶解及活化處理,嚴格要求均勻補入脫硫液中,(防止因PDS催化劑濃度波動造成脫硫效率波動);
6)PDS催化劑在脫硫液中,理論上是不消耗的。但由于在生產(chǎn)過程中PDS催化劑隨著硫泡沫帶出或溶液損失造成的流失是難以避免的,所以經(jīng)常向脫硫液補充合理數(shù)量的PDS催化劑是維持脫硫液中催化劑濃度的正確措施。
7)脫硫液的組份和催化劑的補充量需按裝置工況制定或與本公司聯(lián)系和交流,以便達到最佳效果。
8)若用氨水為吸收劑時,不能用碳銨工段的含有添加劑的氨水,用銅洗氨水時,要檢查有無混入銅液,因對浮選硫泡沫有一定的影響。
9)變換氣脫硫用純堿為吸收劑較好,也可以用氨水為吸收劑。
10)因PDS催化劑在脫硫液中濃度極低,很難分析準確。可以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測定儀或分光光度計來測。但一般不分析也可。即每天補加一定量。然后做加減PDS催化劑補加量的試驗,幾天后,可以找出合適的補加量,達到既能滿足脫硫效率的要求,又避免因多加造成的浪費。
11)活化槽底的未全溶的PDS催化劑,不要倒掉,可以倒入循環(huán)液中繼續(xù)溶化使用。